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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出问题责任人可负刑责127家市级消防重点单位中30家不合格,存在火灾隐患778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2:25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德昱 晓伟 记者 孙玉红)昨天,市消防支队召开全市一级安全重点单位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推进会,落实中央及省政府有关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指示,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据悉,这是哈尔滨市消防部门冬防以来召开的第五次推进会议。

  据统计,目前,全市127家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合格单位97家,不合格单位30家,
存在火灾隐患778项,共性问题包括部分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便投入使用;11家单位消防控制中心停用、消防设施缺少或不能联动;4家单位无消防水源;7家单位缺少安全出口等。另外,哈尔滨市2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还未整改完毕的13家将于年底前全部销案。

  会议要求,各隐患单位在整改期间要确定每个时期、步骤和每项环节的责任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整改中,对工作不利并造成严重火灾损失的隐患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将被依法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今年,哈尔滨市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发生火灾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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