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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付医疗费上法院追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3:44 重庆晚报

  本报讯一住校生爬围墙导致墙体垮塌,把过路的学生滔滔(化名)砸伤。学校垫付3万余元费用后,将滔滔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多垫付的1万余元费用。日前,忠县法院判决驳回学校的诉讼请求。

  去年9月20日早上7点多,忠县金声小学初中二年级(该小学设有初中部)住校生小诚(化名)吃完早饭后,左手撑住挡风墙顶端往上爬,准备爬上栏杆接水洗饭盒。哪知挡风
墙垮塌,刚好经过此处的五年级学生滔滔被倒下的墙砖砸伤。学校赶紧把他送往医院,并垫支医疗费3万余元、包车费和其他费用共4601元。随后,滔滔把学校告上法庭,爬垮围墙的小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终审判决金声小学和第三人小诚均各赔偿滔滔9000余元。

  金声小学认为,他们已垫付3万余元,超出其应承担的赔偿范围,于是把滔滔和第三人小诚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多垫支的医疗费及差旅费。法院认为,金声小学已为滔滔垫支的医疗费33632.72元,应根据终审法院确认的赔偿责任予以承担。所以,金声小学与第三人小诚各承担16816.36元。最终,法院判决由第三人小诚方给付学校医疗费及差旅费共17316.36元。

  (记者易守华)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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