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有钱不还 害得债主吃救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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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6: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米文勇 记者 杨在文)10多万元都在“老赖”手里,债主还要靠救济生活。昨日上午,彭州法院一审判决拒不履行近15万元欠款的牟登柱拘役3个月。 据悉,1997年,彭州的牟登柱向东北人张维克借现金17万元,借款到期后,牟登柱一直没有还钱。2000年,彭州法院判决牟登柱给付张维克借款17万元和诉讼费7000元。2001年4月6日,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的4年里,牟登柱只还了8000元。今年1月17日,牟
据法院查明,牟登柱一直在外务工,月收入1000余元,其妻在成都市彭州白水河股份电站上班,每月收入近600元。此外,牟登柱还在经营“农家乐”,每年收入为1万余元。法院认为,由于牟登柱“有钱不还”,导致张维克居无定所,只能靠救助生活,后果严重,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