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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400万归己“吐”50万交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7:10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2月22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徐福俊)青岛铁路分局实业总公司一副总经理在业务来往中,非法将400多万元巨款侵吞。案发后,他贪污的公款全部被追缴。今天,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丛某原是青岛铁路分局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在主持工作期间,他利用主管公司对
外销售矿石业务的职务便利,采取事先和对方口头商定矿石购买价格,然后再以低于口头商定的价格签订合同的方式,非法提取合同差价牟利。

  2004年初至8月份,丛某在与3家公司的业务往来中,让购买方将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交给他本人,从中获取差价款28万余元。在丛某与青岛某公司的矿石买卖业务中,青岛某公司先后分4次付给他191万余元。另外,丛某还利用其主管出租、使用铁路平板车业务的便利,使用相同手段,以为有关人员发放奖金为由,从买方公司提取现金近200万元。

  经查,丛某除了从这笔款项中拿出50万元用于公司的公务支出外,其余的近400万元全部非法据为己有。案发后,丛某贪污的公款全部被追缴。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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