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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电动车驶向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09:31 宁夏日报

  早在2003年,有关新兴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定性(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问题曾引发全国范围内的讨论。直到2004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了电动自行车一个明确的身份定位才将问题解决。目前,经过改装的类似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问题又在诸多城市引发大讨论。

    交警: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是马路杀手

  随着人们环保节能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驶上城市的大街小巷。而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对高时速的热爱,擅自提高限速,将电动自行车改装成类似摩托车(外形和速度十分相似)的电力驱动车,“悄无声息”的马路杀手成为制造事故的祸端。

  据了解,自8月20日至今,石家庄新华区因电动自行车行驶过快造成的交通事故占其事故总数的60%左右;而在石家庄桥东区自9月初起至今,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量占了非机动车事故总数的65.4%。

  商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卖得好

  由于对类似摩托的电动自行车尚没有明确的使用规范,许多城市允许销售、购买,也默许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在一家电动自行车店里,一听到记者调速的要求,店员很是心领神会:“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喜欢高速度,没问题。”他告诉记者,可通过调节限速器将电动自行车时速调至35公里。如有需要,还可通过改“飞轮”将时速提高到60公里。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市民在热衷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同时,却对电动自行车的概念非常模糊。据警方介绍,电动自行车有着严格的国家技术标准。只有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方可认定为电动自行车。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没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

  交管部门:对电动车违章难以认定

  记者在交巡警查扣电动车时开据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看到,交巡警认定查扣的电动车是“二轮电动摩托车”,查扣的理由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没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

  交通管理部门苦于缺乏技术手段,拿不出证据,每次因电动自行车超速造成交通事故时,也不得不从宽处理,只能反复叮嘱说:“以后骑车一定要慢啊。”

  当记者问道:“既然不让电动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政府有关部门就不应该让这些电动摩托车在街头销售。”

  民警则回答说:“交巡警只管路上行驶的车辆,管不了商铺销售的事情。”

  国外许多国家都对电动自行车上路不作限制

  在美国、英国、日本、德国、荷兰等多数国家,目前都不要求电动自行车办理牌照、驾驶执照,对其上路不作限制。而且,相当多的现代化大城市,如巴黎、东京等,还投巨资重新修建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

  摩托式电动自行车究竟该如何管理?广大市民和交警部门均表示,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给消费者正当消费及交巡警管理交通带来方便。(据《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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