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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绑架时想让女友赔10万葛加友昨日在昆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0:01 云南日报

  昨日,记者从五华区检察院获悉,昨天上午,公安机关对“12·19”金碧广场挟持人质案嫌疑人葛加友,以涉嫌绑架罪,报请五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按照依法快捕的原则,五华区检察院依法对嫌疑人葛加友进行提讯,掌握了大量事实证据后,仅用了6个小时的时间,便决定以涉嫌绑架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葛加友。嫌疑人细说案件起因

  提讯中,葛加友交代,他之所以会持刀挟持原来的女友马某,是因为马某要和他断
绝恋爱关系,在要求和好的过程中,还遭到过马某家人的打。12月19日那天,他原本想找女友好好谈谈,但并不知道事情最终会演变为挟持人质。

  葛加友说,他是1999年认识马某并与之确定恋爱关系的。去年,两人的感情发生变故,马某提出分手,可自己始终无法面对现实,多次去找马某,要求恢复恋爱关系。

  12月19日这天,葛加友决定再找马某说清楚,目的是让马某当面向他道歉,如果马某不愿意,就去找她的父母,同时还要求物质补偿。出发前,害怕再次挨打的葛加友带了一把匕首。当天下午1点,他在金碧路上一家米线馆找到了正在吃午饭的马某,而马某似乎并不想和他多说什么。看见这样的态度,恼火的葛加友便以两人一起死相威胁,并说身上带着刀。

  到了下午1点多,看到马某以要上班为由坚持要走,葛加友便用手勒住马某的脖子,并拿出匕首威胁。据葛加友交待,当时的想法只是想吓唬一下她,以迫使马某把事情说清楚。可当时周围群众一见他拿出匕首,就都劝他要冷静。此时,葛加友想,反正事已至此,干脆让马某拿出10万元才肯放手,便对周围群众大喊:“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她……”

  很快,接到报警的大批警察赶到现场。葛加友见无法逃脱便要求警方给他一辆车,让其带着马某到其父母家把事情说清楚,然后回来投案自首。可当发现警方开来的车无法启动时,葛加友为了继续威胁警方,便在马某腿上刺了一刀。最终,葛加友还是没能逃脱抓捕,在为葛加友换车过程中,民警将其成功制服。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五华区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葛加友,以涉嫌绑架罪批准逮捕,并表示将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建议书,一定要将此案办成铁案,以最快的速度将犯罪嫌疑人送上审判席。

  本报记者 柏立诚/文

  王宇衡/摄(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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