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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一霸”作恶多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1:2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阙军伟)以戚兵为首的犯罪团伙无端在浴场挑衅,并持械殴打工作人员,致使1死3伤。昨天,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戚兵死刑,两名共犯姚传辉、姜传富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今年1月18日凌晨2时许,戚兵等一行5人吃完夜宵后醉醺醺地来到位于闵行区七宝地区的一浅浴场洗澡。刚到更衣室,戚兵就强行向工作人员索要浴资券;见对方稍有迟疑,戚
兵随即扇他耳光继而进一步无端滋事。同行的一人立即前往浴室二楼的网吧,叫来在网吧上网的姚传辉等人。戚兵坐镇指挥:“今晚将浴场敲掉”、“往死里打”。姚等人一到浴场大堂,便持随身携带的匕首等凶器,在大堂内殴打、捅刺两名工作人员,分别造成轻伤和轻微伤。随后,戚兵、姚传辉、姜传富等人又手持钢管、匕首等,在浴场外的停车场内对浴场工作人员黄某、滕某进行殴打,致黄某当场死亡、滕某轻伤。

  行凶后,戚兵等人逃离现场。1月20日,姚传辉被抓获;4天后,戚兵、姜传富在无锡被抓捕归案。经查,戚兵是安徽六安人,他靠出手豪爽拉拢了一批在闵行打工的老乡,自己成为老大。以戚兵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当地经常为非作歹,从事赌博、殴打他人等不法活动,还窜至当地一些营业场所,强行收取所谓的“保护费”,如有不从就无故闹事。当地群众深恶痛绝。

  法院审理后认为:戚兵在公共场所首先挑起事端,无故殴打他人,又指挥同伙对他人进行殴打,造成1死3伤的严重后果,是共同犯罪行为的指挥者和积极参加者;姚传辉、姜传富持械伤人,又与其他同伙配合呼应,是共同犯罪行为的积极参加者。根据刑法规定,戚兵应当按照其所指挥和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姚传辉、姜传富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处罚。

  市一中院副院长冯伟强表示:12月21日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对当前影响本市治安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八大顽症下猛药,其中之一就是对各类交易市场、经营场所中的黑恶势力雇佣打手、圈地敛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现象一定要坚决铲除。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作用,对为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依法严惩不贷,共建“平安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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