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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为逞哥们义气 刘某平换来终身监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1:3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日前,20出头的刘某平被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三名同案犯(均为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8个月不等。

  今年7月14日下午,王某、张某、何某等在兴宁市某网吧上网时,聊到何某被一个绰号叫“小狼”的人无故殴打一事,几人都为何某打抱不平,决定约“小狼”出来再打一场。他们通过QQ传呼的方式约“小狼”到该网吧来,并打电话叫刘某平与刘某、“皮古”、罗某
(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过来帮忙。当天下午6时,在该网吧刘某首先动手打了“小狼”,“小狼”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朝刘某背部刺了一刀后就往外跑,刘某平等追赶上去,罗某骑摩托车将“小狼”撞倒在地,刘某平与刘某、“皮古”、罗某即围上去各持小刀朝躺在地上的“小狼”身上乱刺,最后“皮古”又骑着摩托车朝“小狼”身上碾压过去,之后4人均逃离现场。“小狼”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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