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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被重复收费 市民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1:38 汉网

  (记者尹勤兵)由于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很多环节含糊不清,市民祝先生因此白跑几趟,还差点多缴了3年税款。

  20日上午,祝到江岸区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缴纳房产“土地使用税”,窗口服务人员称要交95元,并给了一张卡(纳税登记簿)和一张收据。祝仔细一看,发现卡收费2元,93元是2000年至2006年的税款。祝记得两年前曾缴过1次(后查明已缴至2003年),遂提出异
议。服务人员要他到5楼房产局去查。

  5楼的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未查到”,要祝“回家取发票证明缴过”。祝回家找出两年前的缴税单据,赶回5楼时,对方又从台账中找出了底联。经核对,才退还了64元钱,包括多收的3年税款和办理纳税登记簿的费用。

  让祝不满的是,为此事他爬了几趟楼,可工作人员反称要加收“滞纳金”,而且窗口服务人员马虎武断,该局张贴的缴费《通知》也未明确提示要准备什么材料。

  昨日,江岸区房产局房管站蔡姓负责人称,窗口工作人员是临时工,不知道祝以前缴过税费;《通知》中也未明确“曾缴过税的房主须带‘纳税登记簿’办理”,给客户带来麻烦。最后蔡向祝先生道歉,并表示“以后愿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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