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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叔出气打伤人 坐牢又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2:31 西部商报

  替叔出气打伤人 坐牢又赔钱

  本报记者 阮磊 实习记者 康慧 为您报道 “走,给你姑父出气走”,正在饮酒的叔侄3人闯入结仇的邻居家,将两人打伤残。为讨说法,受害人将叔侄3人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002年2月27日凌晨1时许,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的周永峰和与其表弟张祥、其侄子张涛一起喝酒,3人闲谈中,周永峰称,他和邻居刘强素有矛盾。酒后的张祥、张涛听后愤愤不平,随后,张祥手持砖块,对张涛说:“走,给你姑父出气走!”见有人挑头,血气方刚的张涛便拿起一把菜刀,和张祥一起闯进邻居刘强家中,张涛持菜刀将刘强放倒在地后,3人离去。刘强的弟弟闻声赶来后,到周永峰家论理,没想到也被周永峰3人打伤。 事发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刘强为八级伤残,刘强的弟弟为十级伤残。刘强兄弟俩将周永峰3人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6月,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造成刘强兄弟俩受到损失,还应进行经济赔偿;张祥和周永峰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涛赔偿刘强兄弟俩共计6万余元,并负刑事责任。张祥、周永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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