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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摔伤要索赔 餐厅不理只推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4: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律师称,餐厅没尽提示义务有过失

  本报讯记者黎存根、实习生黄文静报道:在餐厅消费摔倒究竟是谁的责任?家住五羊新城的周女士遇上这一烦心事后,多次要求餐馆赔偿,但是,七八天过去了,仍没有得到答复。

  本月10日晚,周女士与一群朋友在寺右新马路的“小肥羊”吃火锅。临走前,周女士滑倒在洗手间门口的台阶上,坐在地上十来分钟动弹不得。据周女士反映,当时洗手间刚做完清洁,地面潮湿,但是没有放置防止滑倒的警示牌。最后,在四五个餐厅员工的搀扶下,她才步出洗手间。“我几个月前才扭伤腿,旧伤刚复原,走路都很留心的。”周女士表示。

  第二天,周女士在正骨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韧带、筋骨受伤。周女士已年近五十,“光看病就花了600多元”,“一个星期都呆在家里,出不了门。去看病还得老公背着上下楼”。期间,周女士曾多次打电话到餐厅要求赔偿。餐厅员工都称经理在外,只记下了她的联系方式。“到现在也没打电话过来”。

  记者两天内三次致电该餐厅,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餐厅员工表示对于此事一无所知,并说“经理经常不在”。

  14日下午,周女士收到了消委会的答复。消委会称与该餐厅的执行经理多次交涉,但对方表现得不太合作,他们认为“成人跌倒是自己的事”。消委会认为该餐厅的做法不负责任,餐厅与保险公司通常有签订第三者保险,顾客消费时受到伤害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

  记者就此咨询了南日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文永,他表示食客在餐厅摔倒的责任,要视具体的情况来定。在容易滑倒的地方,餐厅有提示的义务。在意识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餐厅没有相关的提醒,因此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另一方面,食客也负有谨慎、注意安全的义务。(报料人周小姐,四等奖50元)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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