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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追踪:“力美健”为何说法不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4: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有人指证“售假”的是正规员工

  本报讯记者程行欢、通讯员陈才兴报道:“力美健”出现假卡事件(见本版本月20日报道 “力美健”员工卖假竟要顾客埋单?)见报后,不少市民提出质疑:同一事件为何“力美健”对媒体的答词前后不一;更有人指证“力美健”的说辞与事实不符:他们的卡并不是从外面流出,而是直接在“力美健”天河分店办理的。

  正规工作人员办假卡?

  宋小姐告诉记者,她10月份到“力美健”天河分店,当时该公司一名叫陈天的营业员向她推销临时健身卡。宋小姐一下子买下10张,单价40元。但是在12月4日去使用时,“该店的一位姓顾的经理告诉我说这些卡中有5张是假的。而卖卡的人也辞职了。”宋小姐告诉记者,当时那个叫陈天的销售人员还送了张邀请券,并称凭他的签名,可以免费使用一次。对此,前台小姐也给予了同样的证词。

  另一位汤小姐也是这起事件的牵连者,不过她的卡是在外面的流通渠道获得。“力美健为何在我们前期消费时没有阻止,导致不少人购买了大量所谓的假卡,难道力美健不应承担责任吗?”

  处理结果至今仍未知?

  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力美健天河分店的总台找陈天时,前台小姐马上转了过去。不过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前台小姐是新来的,不知道陈天已经在12月份辞职了。

  另一位消费者致电向记者咨询,在外面购买的卡可以说是假冒力美健的名义去销售,但在营业厅购买的,力美健需要付什么责任?记者联系上卖卡给宋小姐的顾经理,顾经理表示他只是负责卖卡,对于记者提出的任何问题一概不知。他告诉记者,此事在进一步的处理中,至于对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也无可奉告。当记者提出找其上级主管负责人时,他也表示不方便透露。

  自称受害者亦难脱责!

  “如果是这样,力美健应该为自己的管理行为负责。”市消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消费者在营业场所购买的卡,是没有能力辨别在营业场所的正规工作人员所办的业务的真伪。出现假卡,至少说明管理上存在漏洞和缺陷。另外,营业场所是该公司职责管理范围之内的,不能以一句“自己也是受害者”就推到辞职的员工身上。

  对于营业场所以外流出的假卡,盖有财务章真伪还有待鉴别。“既然消费者在一开始能够以‘假卡’消费,肯定也是管理上疏忽的环节。”一位法律界的人士告诉记者,也不排除该公司内部人员串通起来导致公司和消费者都损失的可能。不过,“一旦盖上了财务章,拿了发票,这个卡相当于小型的合同”。“如果力美健同一时期对外文书的章形和这个卡是一致的,力美健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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