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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下病婴 男女反目成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4: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农夫) 婚外恋出“苦果”——生出一个脑外脑积水的女儿,为此甜蜜男女撕破脸闹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法院一审判男方每月付女儿500元抚养费。

  3年前,在一次酒会上,邓女与林男(均为化名)相遇,尽管一个是罗敷有夫,一个是使君有妇,尽管有26岁的年龄差距,但两人迅速租房同居在一起。

  林男是本地人,他还有3个孩子,他只需要“婚外之花”日日娇颜而不结果;而邓女是外来妹,她想要“婚外结果”,从而拴住林男的心。去年10月9日,章姿(化名)悄悄地来到这个世界,出生父亲填的还是邓女丈夫的名字。今年七八月间,章资被诊断为有轻度脑外脑积水。

  邓女要林男拿出医疗费给女儿治病。林男本来就不想要这个孩子,更不情愿一下拿出大笔医疗费,他找出种种理由搪塞。邓女火了,她隔三岔五打电话到林男家,把一切都告诉给林男的原配。这下,林男也火了,他干脆销声匿迹、避而不见。

  邓女告到法院,要林男一次性拿出20万元了断。在开庭时,林男没有出庭,倒是他的妻女跑去旁听庭审;林男也拒绝给章姿做亲子鉴定——他知道孩子肯定是他的。

  林男最后承认了同居,也承认了孩子,但他说,他没钱,孩子由他来抚养算了,他也不要邓女付抚养费,只要一个人付一半即7500元的治疗费。

  协商不成,湖里区法院只好下判。法官说,在法律上,非婚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相同,林男必须负担章资的生活和教育费,直至其独立生活。按照厦门城镇居民的收入情况,抚养费可按240—602元的范围给付,那就按每月500元的标准来付,另外林男还得付7500元的治疗费。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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