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北京市将实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9:4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23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王博)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北京市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下午(12月23日)通报了北京市实施国家部分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情况。

  据了解,自2005年12月30日起,北京市将对轻型汽油车和轻型燃汽汽车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对中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自2007
年1月1日起,对轻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自2005年12月30日起,凡在北京市销售的新定型车型(包括全新产品及产品扩展与改装)须安装OBD车载诊断系统,2005年12月30日前已定型上市销售并通过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审核的车型可延迟安装OBD系统;2006年12月1日后,停止在北京销售未安装OBD系统的新车。

  北京市环保总局副局长裴成虎今天就市民普遍关心的轻型柴油车发展问题做出明确解答:北京市积极鼓励柴油车技术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但因同等条件下轻型柴油车排放量较大,所以近一阶段暂不发展轻型柴油车。

  另据了解,北京市执行新标准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