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实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9: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2月23日消息(记者黎政祥 实习记者王博)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北京市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天下午(12月23日)通报了北京市实施国家部分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情况。 据了解,自2005年12月30日起,北京市将对轻型汽油车和轻型燃汽汽车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对中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自2007
北京市环保总局副局长裴成虎今天就市民普遍关心的轻型柴油车发展问题做出明确解答:北京市积极鼓励柴油车技术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但因同等条件下轻型柴油车排放量较大,所以近一阶段暂不发展轻型柴油车。 另据了解,北京市执行新标准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