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月票”女生获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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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0:35 新京报 | |||||||||
出票点证实月票为真,公交方未道歉 本报讯(记者张晓玲)12月20日,北京某大学学生徐小姐在乘公交车出示月票时,被332路公交车售票员指为假票(本报21日曾报道)。前天下午,徐小姐来到出票点北京客四分公司验票,对方证实,她的月票是真的。332路车队于昨天下午退还了她的50元押金,但拒绝向她道歉。
前天下午,北京客四分公司票务科的史女士仔细查看了徐小姐的月票,并用验钞机进行了验证后说:“确实是真的。”史女士当即打电话给332路车队,说明该月票是因为胶水没粘牢导致印章移位,随后她将月票的印花撕下,对准印章的纹路重新粘好。 昨天下午,332路车队负责月票事务的杨队长退给了徐小姐50元押金,随后,徐小姐要求那天拿走她的图书证、不让她下车的售票员进行道歉,杨队长未正面答复,他说,售票员当时是在处理月票的事情,并不是扣押她。具体情况要找当事售票员了解后,尽快给徐小姐一个答复。 杨队长表示,售票员无权扣押证件和乘客的人身自由,他们要求乘客补交票款的行为都是按照公司规定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