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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千万炒股 经理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郭京霞)昨天,泰和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清华紫光泰和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富堂被市一中院认定挪用资金罪罪名成立。法院因此终审判处他有期徒刑7年。

  今年48岁的张富堂被捕前出任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和办公室工作。一中院查明,1997年9月至1998年4月,张富堂利用职务之便,以泰和通公司的
名义,与国家开发银行下属惠新公司、国开泰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分5次从这两家公司借出1200万元,然后便直接转入南方证券翠微路营业部其个人控制的股票账户内用于炒股。

  面对自己挪用上千万的巨额资金,张富堂采用了两头还钱的办法。从1997年11月至1998年5月,张富堂从老家的金贸咨询公司及其股票账户直接归还了惠新公司350万元。此外,还利用其南方证券个人控制的股票账户、金贸公司等处,先后向泰和通公司入款400万元。而实际上,金贸和富通源商贸公司都是张富堂个人控制。1999年1月,张富堂以归还国开泰公司借款为名,从泰和通公司开出一张数额为500万元的转账支票,直接转入了南方证券其胞弟的个人股票账户,继续用于炒股。直到5个月之后才归还了这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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