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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乱用我照片 索赔7.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6:07 三秦都市报

  报纸上的一则治疗男性病医疗广告,将西安籍知名女模特殷子的照片刊登在这则医疗宣传广告上,使公众产生了诸多误解。既是知名女模特、又担任陕西省慈善协会“慈善大使”的殷子认为,这则广告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和思想负担,将医院和发布广告的媒体告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7.2万元,12月23日记者获悉,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名模靓照“走”进男性病广告

  今年22岁的殷子是一名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际模特,多次在国际选美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她曾经获得“2003年度世界旅游小姐大赛冠军”及“年度皇后”奖,同时兼任陕西省慈善协会“慈善大使”;担任2004年度长沙市“旅游大使”及贵阳市“旅游大使”;出任2005年度世界比基尼小姐大赛评委,以及2005年度世界环球国际小姐大赛“评判长”。

  殷子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10月18日,她和朋友意外地发现,在西安一家媒体上,以陕西广慈男科医院名义刊登出的“男性GRS治疗中心首度开诊”的宣传广告中,出现了殷子的大幅面部特写与另一男性电脑合成照片!旁边同时印有“男性.生殖.健康”、“急慢性前列腺炎、女性盆腔炎附件炎”等字样。殷子说,照片刊出后,她的生活和事业受到诸多负面影响:与北京新丝路模特经纪公司的签约合同暂时搁浅;亲属朋友误会她收取报酬,做了陕西广慈男科医院的形象代言人,纷纷电话质问;且广告内容使公众产生诸多误解,以为她接受了陕西广慈男科医院邀请进行广告宣传。甚至认为她与患有此类病史的男性有某种联系。

  “慈善大使”索赔7.2万元

  殷子在诉状中说,这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思想负担。她认为,陕西广慈男科医院作为广告主和广告制作者,在未经她本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用其照片作为宣传治疗男科生殖病形象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并在经济上、精神上对她造成了一定损害。发布此广告的媒体未尽到必要的审查责任,负有一定过错,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殷子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陕西广慈男科医院被列为此案第一被告。她提出了4项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陕西广慈男科医院立即停止侵犯其肖像权的行为;在原刊登此广告的媒体的相同位置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各项损失共计7.2万元,其中交通费2000元、误工费15000元、律师费5000元、肖像权使用费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0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已下发《受理案件通知书》

  记者昨日看到,12月20日,雁塔区法院已给殷子下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其中明确载明:“殷子,你诉陕西广慈男科医院等肖像权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本院决定立案审查。”

  律师———曾和当事医院作过商谈

  据记者了解,殷子本人目前没在西安,此案她委托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的毛文律师代理。毛文律师说,在殷子起诉前,他受殷子的委托,曾就此事和医方一名办公室主任及负责此广告的工作人员做过面谈协商。当时,医方称,这则广告上的女性照片是从网上取得的,工作人员当时只是觉得这张照片上的女性形象比较好,但并不知道照片上的人是殷子,也不清楚她的具体身份,但责任并不在医院,而在网络。

  医院———称领导出差 以后再联系

  昨天,记者看到了陕西广慈男科医院当时在媒体上所做的这则广告。当日,这则广告是针对“10.28男性健康日”所做的广告宣传,有系列活动内容,还有“男性GRS治疗中心首度开诊”的一些具体事由。这则广告上,殷子的照片很醒目,是和一张男人的照片组合在一起的。

  随即,按照广告上刊登的医院电话,记者拨通了医院的电话。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这件事我知道,但医院方已经处理过了,我再问问领导,看是否接听你的电话。”几分钟后,当记者再次将电话打过去时,该工作人员开始说,这件事已经处理好了,不要再打电话了;紧接着又称,领导出差了,以后再联系。医院到底如何看待自己的行为和殷子的起诉?目前,记者尚无法获悉准确的定论。

  殷子———损害我“慈善大使”的形象

  目前,殷子本人还在北京。昨日,记者拨打长途电话和殷子取得了联系,就此事和殷子做了简单对话。

  记者:你是怎么得知陕西广慈男科医院当时在报上所做的广告中的照片是你本人的?看到后第一反应是什么?

  殷子:我当时并没有在西安,一直在北京工作,当天,是西安的一个朋友看到后,专门打电话问我的,朋友问我怎么做了这种广告?我听了很纳闷,特别生气,因为我从来没有做这种广告!

  记者:你觉得这则广告给你带来了影响吗?

  殷子:给我带来的影响真的很大,不仅影响了我的工作,更影响我的私人生活!许多亲朋好友、甚至工作业务中的伙伴看到后,都会打电话过来仔细问,我很无奈,只能一一给他们作解释,甚至有人还因此对我有所怀疑,让我很难堪。

  不提出“天价索赔” 只想依法维权

  记者:我看到你在起诉书中的索赔数额只有7.2万元,你是如何看待这个索赔数额的?

  殷子:对,我只提出了7.2万元的索赔请求。其实,我本来并不想将此事闹到法庭上,鉴于医院不太好的这种态度,我才决定打这场官司。

  我不会提出任何“天价”的索赔要求。一方面,是通过法律渠道给自己维权;另一方面,也希望陕西广慈男科医院、以及更多的广告制作者能增加些法律意识。

  本报记者 郭红文 实习生 贾种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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