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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随工资发方案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08:11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林浩)我省正式启动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的方案。

  22日,在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副省长李佳透露,按照国家供热市场化的要求,辽宁省正式启动了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的方案,并采取了配套措施。目前,全省各市已累积建立供热专项调节资金13.5亿元。

  建设部要求,今后北方采暖城市,还没有设计、安装分户控制和热计量系统的公共建筑和住宅,一律不予进行设计审查、颁发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相关部门也要从源头上对非节能建筑实施控制。

  昨天,记者从沈阳相关部门了解到,沈阳将酝酿新建住宅一律安装热流表。尽管何时实行计量收费还没有时间表,不过,沈阳已经开始为计量收费做“硬件”上的铺垫。

  沈阳市建委也出台规定,明年1月1日起,沈阳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执行节能65%的标准。不达标的新建建筑,将不能备案出售,为售后沈阳建筑物安装分户控制和热计量系统进行前期准备。

  此外,明年,我省还将出台《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已经出台的这些政策措施对维护供热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供热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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