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错过回国班机 一航空公司被判赔偿1.8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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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1:1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陆一波)巴基斯坦人瓦赫德一家四口乘坐东航班机到香港转机,不料因航班延误而未能转机回国。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东航赔偿瓦赫德一家1.8万余元。 去年12月31日,瓦赫德一家准备乘坐东航MU703航班去香港转机。因天气原因,航班延误,他们多次到服务台询问,工作人员表示会帮助解决。当瓦赫德一家飞抵香港时,原定班机已起飞。他们只能自行购票回国。
法院认为:航空公司未告知瓦赫德改日成行,并承诺“帮助解决”,致使他们产生合理信赖而登机飞赴香港,最后不得不另行购票。航空公司未提醒滞留香港机场的可能性,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乘客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