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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执行被判拘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11:31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王业斐通讯员李鸿光)在今年10月中旬上海全市法院集中执行中,因抗拒法院执行,变卖法律已生效房产的干根良,昨天被静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现年50开外的干根良,明知其争议房屋有案在法院诉讼,且已经过判决在案,却抗拒执行,谎称把应交付的房屋,擅自变卖给他人用于清偿债务,导致法院的执行无法进行。据此,执行中法院认为干根良的行为,构成了抗拒执行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10月24日,干根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4日,又被批准逮捕。直到
身陷囹圄后,干根良对自己的鲁莽行为后悔不已,嘱家人主动履行了原法院的房屋买卖民事部分。法院认为干根良对法院的判决,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干根良在案发后已履行了生效判决,确有认罪悔罪表现,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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