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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用人民币搞促销 编号尾数2006获10倍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5日02:1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轶滨) 为了促销,怀柔一家商场近日打出广告,宣称在12月31日至明年1月2日期间,顾客可持编号尾数为“06”、“206”和“2006”的10元以上面值的人民币,分别换取数额为人民币面值2倍、3倍和10倍的购物券。中国人民银行昨天表示,此事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该活动被这家商场命名为“幸运尾数十倍换”。市民叶先生说,为了收集有“幸运
尾数”的人民币,他身边的不少人都从银行取钱“兑奖”。他认为商场拿人民币做活动有损人民币的尊严。

  距这家商场不远的中国银行怀柔分行的工作人员说,22日下午,一名市民在银行柜台提取3万元的存款,但取款后只抽取了两张100元人民币,然后又补上两张百元大钞重新存入。接着又在另一窗口再次提取3万元,经工作人员询问他才道出是为了寻找“有奖人民币”。

  中国

人民银行发言人白力表示,商家的这种促销活动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央行曾经处理过类似事件。

  举办这项活动的物美京北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副经理钟先生说,商场为庆祝元旦策划了人民币“幸运号码”活动,没想到会违反规定。钟经理未对商场是否继续举办这一活动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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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商家也曾借人民币促销

  据西安晚报报道今年11月,陕西榆林市国贸百货刊出广告,称顾客可于开业当日,持票面号码尾数为“8”的人民币,在该商场获得按票面价值双倍购物的礼遇(即100元面值可做200元使用)。

  不少市民因此反复到银行柜台提取大额存款,拿走尾数为“8”的人民币后再将剩下的钱重新存入银行。

  榆林市人民银行表示,榆林国贸百货擅自抬高人民币币值炒作促销,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妨碍了人民币的合法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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