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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制订低温天气户外施工的保护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0: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辑同志:

  今年盛夏时节,不少地区对于建筑工地都出台了“高温保护”的措施,例如温度高于多少,所有工地必须停工,此外,还有不少地区根据一天内的温度变化,将开工时间定在每天上午10点前和下午4点后。这种珍爱建筑工人生命健康、人性化的“高温保护”有渐成社会共识的趋势。

  但是,与此相反的却是“低温保护”严重缺位。重庆市从12月9日到11日短短3天内,建筑工地上有50多人坠楼、近10人死亡。这些惨剧在向我们敲响“低温吃人”警钟的同时,也暴露了相关行业在“低温保护”上的空白。

  笔者认为,天气寒冷,建筑工人肌体运动的协调性较差,加上建筑设施湿滑,是导致工人坠落的主要原因,希望企业通过改进管理来避免隆冬带来的施工隐患,其实作用并不大。建筑工地的敞开式环境,高楼作业寒风劲吹,为了御寒,工人们顶多是加些衣物,而厚重的衣物正可能成为失足的诱因。因此,那种通过加强管理“战寒冬、人定胜天”的观念不妨改改,正视自然才能防止将天灾变成人祸。

  为此,笔者建议,面对寒冬,相关部门不妨也学学盛夏时节的“高温保护”制度,严格限定温度低于多少度停工,或者规定在每日温度较高的时段才允许开工。隆冬已至,让“低温保护”及时到位,并真正惠及各地职工。

  南京市秦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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