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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援助 网上购物中奖为何要缴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0:30 北京娱乐信报

  读者孙先生:最近许多网上购物的门户网站都打出了“购物即抽奖”的活动。我在一家网站上购买了几件商品,随后在抽奖处填写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几天后,该网站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中了一个价值2000元的MP4播放器,并告知我拿着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品,可最后还要我缴纳该奖品价值的20%的个人所得税。但我随后仔细在其网站网页上寻找,都未找到顾客中奖后须缴税的提示文字,请问这笔近400元的税款是否应由我出?

  记者拨打北京市地税局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该顾客中奖后须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她说,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顾客网上购物参加抽奖并中奖的行为属于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其中,中奖、中彩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取得的奖金。偶然所得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并遵循谁中奖谁缴纳的原则。虽然网站没有提前说明,但仍须由中奖者缴纳。但是商家也有义务在抽奖活动中注明顾客中奖后自行缴纳个税的说明,以免引起消费者误会。实习记者 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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