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行执法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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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4:00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公安部消息,公安部近日明确规定:对有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的单位,要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执法民警,要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 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公安部部署了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推行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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