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来往大陆签注收费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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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6:5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徐江)近日,市物价局公布了台胞来往大陆签注和居留签注收费的新标准:台湾居民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 20元人民币,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 100元人民币,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 200元人民币,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 300元人民币,口岸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每件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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