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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做假引发“民告官” 法院判决协议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09:29 龙虎网

  【龙虎网讯】妻子离婚诉到法院,法官却发现他们早已在民政局协议离过了。不得已,丈夫说出一段荒唐的“假妻顶包”离婚闹剧。不久,妻子以离婚自己未曾到场为由,将玄武区民政局告上法院。近日,南京玄武法院判决确认该民政局出具的离婚协议无效。

  假妻签的离婚协议

  今年5月,南京玄武法院受理了妻子李云(化名)起诉丈夫的离婚案。然而细心的法官却发现,他们作为证据提交的结婚证上已被民政部门盖上了“注销”的戳。

  李云是3年前动身去美国的,将丈夫和孩子留在了国内。今年,李云想留在美国拿“绿卡”,丈夫便给她寄去了一份离婚协议书。没想到这份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协议在美国根本行不通,美方要求李云,要想证明其已离婚,必须拿到国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无奈,李云只好亲自回国,到法院起诉离婚。

  “你们已经离婚了,法院不可能再审一次,叫你们再离一次婚的。”法官的答复很明确。

  “可这是一份无效的离婚协议书啊。”情急之下,丈夫道出了隐情。丈夫说,这份离婚协议书,其实是他找了一个长的像李云的女人冒充妻子去民政局办的,离婚协议上李云的签名也是那个女人冒签的。“主要是怕麻烦,”丈夫说,到民政局离婚必须双方都到场才行,可李云当时在国外,回来一次很麻烦,路费也很昂贵,他就想出了这么个歪主意。

  妻子状告民政局

  李云知道,要想让法院审理自己的离婚案,除非先到民政部门“复婚”,撤销民政部门出具的“协议离婚手续”。但丈夫到玄武区民政局说明真相承认错误后,民政部门出于慎重仍拒绝了他的“复婚”要求。

  丈夫和民政局“协商”不成,今年5月底,李云一纸诉状将玄武区民政局告上法院,要求撤消这份“离婚”协议。后应民政局的要求,将丈夫追加为第三人。

  法院判协议无效

  上周四,经过离婚签名的笔迹鉴定,确实不是李云本人所写。法院因此认定玄武区民政局是在李云不在场的情况下出具离婚协议的,因此当庭判决确认该份离婚协议无效。

  对于这一结果,李云的代理人表示满意,民政局的代理人则表示可能上诉。此外,李云的丈夫还接到了民政局的通知,如果官司的最终结果证实他是采用欺骗手段骗取离婚的话,该局将有可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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