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监督员不能只聘不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0:23 中国环境报 | |||||||||
福建省福州市 程敏 编辑部: 近日,笔者在拜访一位环保系统的老干部时,在其家中的书桌上看到3本大红聘书,顺手翻看,都是各部门或单位请他担任特约监督员的。这名老干部指着这些聘书说:“受聘
聘请社会监督员或行风评议员,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有些单位只管发聘书,却不听取建议,时间一长,一些监督员就成了摆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些单位领导只走形式、摆花架子,聘请监督员只是为了完成任务或做给上级看。在这些领导的心目中,群众监督可有可无,对监督员自然也就一聘了之。 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员,聘是手段,用才是目的。社会监督员也好,行风监督员也罢,代表的都是公众和公众监督,他们往往能及时将群众的呼声、意见和建议反映上来。因此,对监督员不能只聘不用,而应多听取和采纳他们的意见和好的建议。同时,要建立社会监督员目标责任制,真正让社会监督员发挥应有的作用,多监督本部门工作,以改变本行业本单位的不良工作与作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