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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给废品站 殃及二次供水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1:01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有话对党报说

  市物业管理协会:该小区房屋成分复杂,费用应由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郑先生来电:我所住的文屏路147、149号等8个梯位的二次供水蓄水池所在的店面被租给收购废品的,旧纸箱、报纸、废铜烂铁等杂物摆在蓄水池上方,居民的饮用水水质受到
影响。

  调查附记:18日下午,记者来到文屏路151号,经郑先生指路,记者绕过一幢楼,在147号楼下看到了两间收购废品的店面,“蓄水池就在最北侧的那间店里。”郑先生说。记者走进这家店面,里面堆着很多废旧纸箱、报纸等,左边是用水泥墙砌起来的蓄水池,池顶在阁楼上,记者顺着铁梯爬上阁楼,只见蓄水池顶部有个出口,虽然用铁板盖着,但并不是密闭的,旁边堆着很多废旧的油漆罐。

  一出废品店,记者就被小区居民团团围住,原来这个蓄水池是供给文屏路147号、149号等8个梯位的100多户居民的生活用水。“自从三个月前店面被租给废品收购站后,我们就发觉水质变差了,颜色发黄,而且会有沉淀物。”“他们收购的废品很多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灰尘很多,蟑螂、老鼠乱爬,也影响了水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向记者抱怨。

  就居民的质疑,记者走访了文屏社区居委会的负责人,她解释说,接到居民的反映后,居委会马上介入调查,确认蓄水池所处位置是在文屏路147号之一这间店面的红线图范围内。虽然居委会也觉得小区的店面租给废品收购店不妥,但店面产权是业主个人的,居委会无权干涉,现在好不容易说服业主让出蓄水池上方的空间,将蓄水池的外墙砌至屋顶,以免废品污染蓄水池。但问题是,砌墙需要花费500元,小区房屋成分又比较复杂,找不出一家牵头的单位承担这笔费用。

  看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维修费的支取。对此,市物业管理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蓄水池属公用部位,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就应该明确其用途,不得用于出售,因此最原始的责任是在开发商。但由于文屏路147号等8个梯位所在的楼房建成年代久远,属历史遗留问题,因此业主要面对现实,共同承担公共部位的改造和维修的费用。至于维修费的支取,鉴于该小区的房屋成分复杂,根据《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出售的直管公房应由房管所维修;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按房改政策出售的,由出售方从公房售后提取的公共维修金中分摊相关费用。因此,砌墙的费用应由房管所、小区所在街道和区建设局来协调处理。 本报记者 陈心晖(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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