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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拖住情夫迷倒13岁女儿交由对方奸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1: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毕征)为“拖住”新情夫的心,28岁的未婚妈妈竟不惜下药迷倒自己13岁的亲生女儿交由对方糟蹋。结果,施暴男子李某被绳之以法,而这个鬼迷心窍的母亲也因构成强奸罪获刑8年。

  吕某是湖南道县人,2003年初,28岁的吕某独自从老家来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打工,之后结识了38岁的潮阳男子李某并迅速成为情人关系。数月后,李渐渐对吕冷淡下来。怎
样才能不让情夫甩掉自己?吕竟然想到了一个泯灭人性的办法。

  同年7月1日,吕回到老家将刚满13岁的女儿小玲接来。当晚,就在吕租住的出租屋内,吕、李二人一块为女儿接风洗尘,并在小玲喝的椰子汁内放下安眠药。很快,药效发生作用了,小玲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吕某便赶紧招呼李某“动手”,李某随即扑向了这个才13岁的幼女……

  事后,吕虽然装模作样地到派出所报了案,可每次公安人员在她的指引下去抓捕李某时,总是扑空。案子一拖就是一年多,直到小玲将事情告诉了在广州工作的表姐。于是,两姐妹甩开吕某,带着警察直奔白云区一工地将李某当场抓获。2005年1月,李、吕同时被逮捕,随后两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起强奸案是吕某主动提出犯罪的意思表示,并积极帮助李某强奸自己未满14岁的幼女,两人的行为都已经构成强奸罪。2005年9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各判处吕、李二人有期徒刑8年。李某表示服判,吕某提起上诉。广州市中院于日前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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