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受理廉租住房配租申请有严格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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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4:55 深圳晚报 | |||||||||
我市受理廉租住房配租申请有严格规定 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自本月初开始的我市本年度廉租住房配租工作正稳步推进,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市国土房产局强调,本次受理申请的对象是指目前已经登记在
有关负责人重申,此次受理申请的对象是指目前已经登记在册的低保家庭,即该局《关于尽快落实特困户廉租房货币补贴的通知》发布之日2005年12月7日前已办理我市低保的家庭。他们需同时具备3个条件,即:市民政局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市政府认定的优抚对象的家庭;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并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无房户即家庭成员名下不拥有任何形式的房产。 相关新闻 福田区拟28日发补贴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截至12月22日,福田区已完成全部廉租家庭的申请审核工作,并已将审核符合条件的300多户申请家庭按规定在各街道进行公示。目前,福田区正在进行公示异议的受理与复核工作,预计本月28日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即可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