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湖北乞讨人员:“强讨强要”将受到治安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5:5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武汉12月26日消息(记者张毛清)湖北省日前出台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一日三餐伙食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对于危重病人、精神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卫生部门负责接收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医疗费用从各级安排的城乡特困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办法还规定,对胁迫、诱骗或利用他人乞讨,或乞讨时反复纠缠、强行讨要等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