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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女肇事撞断老汉腿 躲避不愿赔偿手机成空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6日18:31 青岛新闻网

  水母网12月26日讯68岁的孙老汉正常骑车时被一辆从身后超车的电动自行车撞断腿,3个多月前,肇事者付某却以没钱为由,只交了1000元住院押金,就再也不肯露面了,手机亦停机。昨天,联系不上付某的孙老汉委托侄子和老伴儿陈老太找到记者,讲述了他被撞一事的经过。

  陈老太说,8月28日下午1时许,孙老汉骑自行车行至世回尧路建行门前时,被骑电
动自行车从身后超车的付某撞倒在地。当时付某想骑车逃跑,被孙老汉死死拽住了车后座。报警后,赶到现场的执勤民警将孙老汉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其左腿骨折。住院期间,在孙老汉的一再要求下,付某拿出1000元交了住院押金,并表示只能赔偿这些钱了。因钱不够,陈老太只好回家向亲属又借了500元续交了住院费。但尚欠医院将近800元的医药费没有着落,无奈之下,只好再次拨打付某的手机,希望与她协商有关医疗费赔偿问题,但令孙老汉感到意外的是,付某的手机最初几天没人接听,再拨打就成了空号。

  记者看到,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明确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等,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防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经查,认定付某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孙老汉无责任。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的刘志祥律师。刘律师答复说,如果付某执意不肯赔偿全部治疗费及相关费用,孙老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李俊玲)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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