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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过度也得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8:22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 □实习记者曾亚莉

  江先生家的平房要翻修,他找来了同村的泥瓦匠老夏,双方约定了工钱。这日,眼看着房子完工了,江先生置了一桌子酒菜犒劳前来帮忙的亲友以及老夏。酒喝到一半时,江先生起身敬了老夏一杯酒。没想到这杯酒一下肚,老夏就躺在地上不省人事。众人手忙脚乱地将老夏送到医院,医生说是突发脑溢血。

  老夏的家人找到江先生,要其承担医疗费。江先生觉得很委屈,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负这个责任。

  ■律师观点

  江苏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的张庆律师

  江先生与老夏是同村人,如果他比较了解老夏的酒量,而且老夏当时的情况确实不能再继续喝酒,江先生对因为劝酒不适度引发的后果,应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江先生对老夏的酒量不确定,而且老夏当时并无不能喝的状况,则江先生的行为未必构成法律上的侵权,因为除了酒精的作用还有老夏自身身体方面的原因,这可以视作意外事件。虽然江先生不必承担侵权责任,但从人道上讲,江先生应适当给予老夏一点补偿。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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