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卖两家双倍返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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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8:27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家住浦口区的陆先生经人介绍看中了江宁区东山镇大街上的一套房子,当天他跟房主签下该房买卖合同,预付5000元定金,约定半个月后交付房子。可是,自从交了定金后,房主竟莫名失踪,怎么也联系不上他。陆先生担心遇到骗子,赶紧跑到房产局查询房主是不是假的。不幸中的万幸,房主确有其人。同时,陆先生得知房主竟“脚踩两只船”,把东山镇大街的房子又卖给了其他人,还办理了过户。
陆先生一气之下告到法院。开庭时房主还是没有露面,但经过法庭的调查,有房屋买卖合同为证,足以证明陆先生所说为事实。房主无故拒不到庭,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房主马某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在10日内支付1万元给陆先生。虽然拿到判决书,但陆先生还是心存担忧,如果10天后还不见马某,他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近,陆先生终于拿到了执行款。 作者: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