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17家单位首批通过“空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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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44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冠东记者孙占稳)在室外,人们要呼吸新鲜的空气;在室内也同样如此。近日,廊坊市公布了首批17家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单位,金桥幼儿园等榜上有名。 按照国家环保部门开展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督管理试点的要求,廊坊市积极推动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督管理。从今年开始,该市定期对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重点
该市规定:凡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在环保验收时,都要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对已建成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在换发排污许可证时,要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对于不能出具检测报告或检测不达标的公共场所,环保部门将不予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不予核发、换发排污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廊坊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人告诉笔者,首批被列入检测范围的主要是市民非常关心的幼儿园、超市、饭店等单位,检测总体结果较好,但也存在个别单位拒绝检测或检测不达标现象。该站今后还将加大检测力度,及时将重点公共场所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为达标单位颁发室内环境达标(绿色)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