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 公交车不准点驾驶员受罚 每分钟最高被罚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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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44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电公交车压站,乘客着急,车开得太快,乘客安全没保障。针对这些情况,乌鲁木齐市公交四分公司出台新规:公交车不准点,驾驶员每分钟最高被罚20元。 冬季是车辆安全事故多发期,多数事故是因“车速快”引起的。为保障市民冬季乘车安全,乌鲁木齐市公交总公司日前全面检查2000多辆公交车的车辆技术性能,并要求所有车辆准点运营。
为此,乌鲁木齐市公交四分公司制定了《运营准点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对全公司10条线路公交车早晚点情况的处罚标准。公交车早点的,上下班高峰期或末三班,一分钟罚款20元;平峰期或首三班,一分钟罚款10元。公交车晚点的,高峰期一分钟罚2元;平峰期一分钟罚5元。 车辆准点情况由站员考核,并反映在路单上,与工资挂钩。站员每日逐车逐人进行登记,准点时间的认定一律以站房或站员的表为准,大雾、路阻、路滑或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