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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绑架幼童撕票案主犯自首亦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09: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征)日前,一个死刑立即执行被改死缓的强奸杀人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贵州高院以“上诉人能坦白其罪行,认罪态度好”为由,将两次轮奸之后残杀一名高三女生、在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崔英杰改判为“死缓”

  与此对应,广州中院日前对一起绑架幼童撕票案主犯判了极刑,尽管该犯有“自首”、“初犯”等可以从轻的情节,但法院认为,“其绑架行为导致幼儿死亡,情节恶劣,后果
严重,决定不予从轻处罚”。

  爱子失踪家长连收7封勒索信

  今年1月22日,花都区花东镇居民叶某家两岁半的儿子强强(化名)在家门口玩耍时转眼不见了。叶某一家心急如焚,从村头找到村尾,却不见爱子踪影。

  第二天,叶某在家门口发现一封信,信中字字带血:“明晚11时放6万元赎金到花东镇珠湖村桥头,要不然就对你儿子不利!”短短几句话,吓得叶某毛骨悚然。

  为稳住匪徒,叶某决定来个缓兵之计:先试探试探,不行再报警。24日晚,寻子心切的叶某把几件儿子的衣服和一袋奶粉,放进一个纸箱,按时放到了勒索信指定的地点。一夜过去,绑匪没有任何动静。25日,叶某憋不住了,赶紧向公安局报案。报案后的第二天,叶某收到了第二封勒索信。打开一看,里面竟附带着儿子的一只袜子和一双鞋!全家人预感绑匪已经撕票,遂抱头痛哭。随后,叶家又陆陆续续收到了5封一次比一次恐怖的勒索信,孩子则音信全无。

  找钱过年匪徒绑架幼童后撕票

  花都警方全力排查,认为与叶家同村的男青年潘某有绑架的重大嫌疑。3月2日,警方传唤了20岁的潘某来问话。潘很干脆地供认作案经过:因为没钱过年,他产生了绑架同村孩子勒索家长钱财的想法。1月22日晚7时许,他怀里揣了一捆封箱胶,在村里晃来晃去寻找作案对象。当发现两岁半的强强独自一人朝村口小卖部走去时,潘某悄悄上前把强强掳到联安村一果园内,掏出封箱胶捆住强强的手脚和嘴。由于担心案情败露,潘残忍地用双手捂住强强的口鼻,10多分钟后,孩子窒息死去。

  孩子气绝后,潘将其尸体弃置于果园草丛旁。据他交代,杀人当晚,他就写好了第一封勒索信。23日晚7时许,他再次来到果园,找出小孩的尸体并放进一个黄色纤维袋里,沉尸于果园附近的小河。发出第一封勒索信后,他只收到一箱小孩用品,分文未到手,气急败坏的他接着又连发了6封勒索信,直至案发。

  罪大恶极虽自首亦未获轻判

  今年7月19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潘某涉嫌绑架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于日前公开审理此案,潘某以自己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为由请求法庭予以从轻量刑,但法庭认为,虽然潘某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其绑架的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加上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但因其绑架行为导致幼儿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决定不予从轻处罚”。

  广州中院判处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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