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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友发生性关系遭女方家人拘禁索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0:1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邱锐泉 通讯员 李世寅) 因为女儿与男朋友偷偷发生性关系,父母大发雷霆,将女儿的男朋友暴打一番并且非法拘禁,还要求对方赔偿女儿青春损失费5万元。日前,该家庭一家四口被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7个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阿斌和芳芳两人在去年9月开始拍拖,并且两人也经常去对方处吃饭。由于家教较严,芳芳父母经常告诫阿斌和芳芳两个正经相处,“不要乱来”。

  今年6月5日下午5时许,芳芳母亲向某得知芳芳与男朋友阿斌二人发生性关系后非常气愤,认为是阿斌强迫芳芳与他发生性关系,便叫来自己的妹妹向某某以及芳芳的妹妹雪雪,然后把阿斌叫到居住的中山市港口镇出租屋进行质问。因为话不投机,双方发生冲突并互相打斗。向某某和雪雪随即上前帮忙打了阿斌,并且不让他出门。

  当晚10点钟左右,芳芳父亲郭某回家后得知此事,马上雷霆大发,用木凳和皮带殴打阿斌,导致他全身多处皮下出血,后来经法医鉴定,其伤情属轻伤。众人出气之后,便威逼阿斌写下欠条,赔偿芳芳的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5万元。

  随后,为防止阿斌逃跑,郭某用绳子绑住阿斌的双手双脚,并且由向某、向某某、雪雪三人负责看守。今年6月7日凌晨1时许,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将阿斌解救,并当场抓获被告人向某、向某某、雪雪三人。同年6月12日,郭某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事后,向某等人竟然称自己不懂法律,要求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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