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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五趟没要到举报奖励 要钱并不代表行为物质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1:10 龙虎网

  【龙虎网讯】今年7月,有人向自来水公司举报某单位“偷水”,自来水公司到单位进行调查和查处,挽回了损失,然而举报人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奖励。“举报应该有奖金,不在于多少,哪怕给我一块钱也是好的。”举报人王林(化名)委屈地说。

  举报要奖白跑五趟

  今年7月份,王林向自来水公司举报,早在1991年某中学在建设新大楼时,将一个水表埋藏到地下。而此水表连接着一个校内用水的水管,这根水管所通的自来水龙头一直正常使用。从1991年到2005年,整整14年的时间里,学校“偷水”,自来水公司却毫不知情。

  “我是冒着酷暑去锁金村的自来水分公司举报的。”王林举报时还附带了一张自画的管道示意图。他称正是循着自己画的示意图,自来水公司才可以顺利查出事情真相。

  今年8月份,自来水公司到某中学调查此事,将总阀关掉后,发现该校一女厕所中的水龙头果然还在哗哗地流水。自来水公司进行现场排查,将地下的“隐藏”水表挖出,并将连接其上的水管切断。事后自来水公司称,校方已承认了多年来“偷水”的事实,也补交了所欠水费。

  向自来水公司举报后,王林多次跑到公司里询问进展状况,事情解决后,王林表示就是希望公司能给他一些奖励。“从7月份到11月份,我一共跑了五趟,得到的却只有一句冷冰冰的回答‘在我任期内,没碰到这种情况(指举报奖励)’。”王林有些伤心:“我帮自来水公司、帮助国家挽回了损失,为什么得不到一点奖励呢,甚至连一声赞赏的话都没有?”

  自来水公司“会有奖励”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锁金村的自来水公司抄收管理所,工作人员马先生承认了确有此事。“学校大概补交了几千元钱吧,虽然情况存在了十几年,但经查只有女厕所洗手的一个水龙头接在那个水表上,因此补交的金额不大。”

  对于是否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马先生明确表示:“会根据所补收的款项的多少给予一定的奖励。”他称,目前学校的补款才刚刚到账,到年底会主动联系举报人。

  索要奖励褒贬不一

  王林多次来到自来水公司索要奖励的行为是否合适,市民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江小姐认为,王林向自来水公司举报偷水者,是为自来水公司和国家做了一件好事,好事既然做了就要做到底,为什么一定要索取报酬?“我认为,索要了报酬就降低了人格,别人看来好像他是冲着报酬才举报的。”

  市民张先生持不同看法,他认为,举报是要担风险的。而且及时的举报让自来水公司挽回了不少损失,并且杜绝了损失的扩大,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应该的。

  金钱只是奖励方式

  “既然已经规定举报有奖,就要按章办事。”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邹农俭表示,即使没有规定,只要投诉人为了揭发投入了一定的财力、精力和时间,并且揭发的事情是属实的,那么就有权利得到奖励。

  从自来水公司的角度来说,偷水的行为在社会上的确为数不少,仅仅靠公司的监察力度是远远不够的。王林如果得到了相应的奖励,则可以成为“示范典型”,以此来鼓励市民的举报行为,对挽回公司损失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索要金钱的奖励并不代表他的行为被物质化了。只要他的确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那就值得鼓励。而金钱只不过是鼓励的一种方式罢了。”邹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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