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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意外伤害最高赔偿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2:3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明年本市高校将全面推广“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综合保险”,这是记者昨日从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教育与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该保险推行后,学生在大学宿舍(公寓)里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将直接从学校处领取保险赔偿金,宿舍意外伤害最高赔偿10万,此举乃全国首创。

  据了解,目前本市《校园事故伤害条例》只作为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在校园里发生
意外伤害事故时的法律依据。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在大学宿舍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参照,因此在事件发生后难以界定责任人、赔偿金的数额等。“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综合保险”由此诞生。

  新保险具有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理赔的最终接受人都集于学校一体的特点,即学生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会将保险金直接付给学校,分担学校的损失。同时,它扩大了理赔责任范围,只要发生在宿舍内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不分学校有无责任,一律按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赔偿伤残保险金和医疗费用,减少学校、学生和家庭的损失,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据悉,保险费用每年由学校按住宿学生人数支付5元/人。它的赔偿最高限额为意外事故、伤残70000元/人年,意外伤害医疗为30000元/人年,学生物品损失为2000元/人年。举例来说,如果一名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器不当,引起火灾,造成一伤和烧毁一些物品。受伤学生未造成伤残,花费医疗费用5000元,符合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范围,并未造成伤残,可给付保险金:意外抢救费用5000元。学生物品在扣除残值后损失5000元,赔付2000元,但使用电器的学生因使用不当烧毁的电器不赔偿。

  特别说明的是,大学生殴打、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保险人不负责赔付。作者:□张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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