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9小时侦破绑架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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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3:36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经济报记者柳庆杰) 一男子为钱竟不顾亲情,绑架了堂兄5岁的儿子。正当他处心积虑地要敲诈堂兄50万元钱时,一副冰冷的手铐打破了他的黄粱美梦。近日,笔者从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直属一中队了解了这起绑架儿童,敲诈勒索案。
在库尔勒市某物业公司工作的兰某回忆说,12月21日,他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你的孩子鹏鹏(化名)被我们从学校接走了,3天之内,你准备点钱。”男子挂断电话后,兰某立即找到妻子说:“孩子出事了!”两人赶紧给学校打电话,但未见回音,夫妻俩心急如焚。 当日17时35分,夫妻俩赶到位于库尔勒市塔指东路的新世纪学校,学前班的老师称,课没上完,一个被鹏鹏叫叔叔的男子将鹏鹏接走了。无奈之下,兰某报了警。 18时10分,陌生电话再次响起:“你是不是孩子的父亲?”对方让兰某准备50万元。“我哪有那么多钱!” 兰某说。“没钱好好考虑,咱们没完。”对方态度冷硬地挂断了电话。 接到“110”指令后,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直属一中队的7名刑警火速赶到新世纪学校走访调查,很快掌握绑架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接着,刑警们顺藤摸瓜,对绑匪有可能藏匿的区域进行摸排,9个小时后,刑警将躲藏在库尔勒市新华路某小区出租屋内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抓捕归案。 经审讯,陈某对其绑架鹏鹏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经了解,陈某系四川籍人,42岁,是兰某的堂妹夫,平时不太来往。20天前,陈某曾在他家门前转悠过,当时,兰某的妻子看到后,将陈某请进屋吃了顿饭,陈某就认识了鹏鹏,遂起了绑架鹏鹏的歹念。 看到戴着手铐的堂妹夫陈某后,他对笔者说:“我们很后悔,不应该把他叫到家里吃饭,真是引狼入室啊!”最后,兰某非常感谢刑警只用了9个小时就救了他的孩子,看到刑警为工作连顿饭都顾不上吃,他很感动。 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直属一中队的李警官说,通过以上案件,学校、幼儿园老师和管理者们都应提高对孩子的安全责任感,由于儿童的辨别能力差,老师应该对孩子的安全尽到责任,提高警惕,以免给家庭带来痛苦,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