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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司机偷窃董事长钱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4:3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通讯员黄懿清)被告人张某使用伪造身份证和驾驶证受聘于某珠宝公司,成为董事长专职驾驶员,伺机窃取老板现金2万元。日前,卢湾区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4年4月,张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冒名王某受聘于上海某珠宝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专职驾驶员。2004年5月的一天中午,张某驾驶别克轿车送董事长外出办事。
董事长下车办事,嘱咐张某自行去吃饭,然后在车上等他回来。张某饭后回到车上放下座椅,打算打个盹,忽然发现轿车副驾驶座椅背后插袋内有2只信封,拆开发现各装有人民币1万元。张某心想机会来了,自己冒名王某受聘,如果窃款潜逃,不会被发现。

  于是,张某打电话给董事长,谎称在外地的儿子突然遇车祸,自己正赶往火车站,公司的别克轿车停在某处路边,请董事长自己驾车回公司。尔后,张某偷走2万元,弃车逃逸,随后将所得赃款挥霍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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