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完备日后留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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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7:0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读者张道义来电询问: 1995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我和妻子两人都分得了承包地。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我家添了两个小孩没有地。1999年,村里将去世的五保户留下的1.4亩土地分给我家耕种至今。村里虽然没有和我家补签书面承包合同,但是每年村里都将这1.4亩地作为纳税亩数上报财政所,我也一直依法缴纳相应税费。然而,现在村民们认为这1.4亩地不属于村里的机动地
答:对于你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省农委的有关专家。专家认为,根据你电话所述情况,五保户去世后遗留的承包地应属于村里的机动地。但是是否属于机动地不是本案问题的关键。你家虽然实际耕种了几年,也承担了相应义务,但是当时没有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也没有办理土地承包证,手续不完备,为现在纠纷埋下隐患。建议你和村里依照一定程序补签书面土地承包合同,依法补办土地承包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