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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要由村民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7:01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涡阳县城大镇镇寨村村民郑某近日通过电话向本报反映,该村自2005年5月1日村委会成立以来至今没有文书,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委员多次要求村委会主任开会商讨村文书一职的合适人选,以便使村财政收支规范管理及透明化,但村主任都以以后再说等话推托。村民反映,该村委会主任已私自选定村支部副书记任命村文书一职。

  记者从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安徽
省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文书由符合条件的村委会成员兼任,无人兼任的由村民推选或村委会提名,经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同意表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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