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拖地使顾客跌跤 律师称商家应承担相关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2:10 青岛新闻网 | |||||||||
“我们到敦化路一家西饼屋购买食品,由于地面刚刚用水擦过,出门时被滑倒,而商家却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昨日,市民孙小姐向早报服务热线82881515反映说。 据孙小姐介绍,昨天上午她和同事一进这家西饼屋发现地面上有许多水渍。“我们再三小心,但还是在出门时被滑倒。”孙小姐说,她当时疼得站不起来,等了好久才在同事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她向商店经理提出陪着去医院检查,对方却强调商店这么多的人都没摔
孙小姐说:“后来我在同事的陪伴下到医院检查没有大碍,但商家的态度让人非常不满意。”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张青律师,他认为商家在正常的营业时间里,应该给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由于商家拖地的原因致使顾客人身受到伤害,理应承担相关责任。 记者 张建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