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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病患者欲卖眼角膜换医药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4:11 重庆晨报
肺病患者欲卖眼角膜换医药费(图)

邹远明(右)在邻居的照顾下维持生命。本报记者陈羽啸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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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郎清相) 今年56岁的邹远明,靠吃低保度日,因无钱治疗肺积水,生命垂危。无奈之余,有人给他出主意,让他出售一只眼角膜以换取治疗肺病的医药费。

  眼角膜广告贴上街

  “弹子石有人卖眼角膜!”昨天下午,一报料人致电本报称,在南岸区弹子石转盘处
,有人贴出了出售眼角膜的“广告”,并留有联系地址。

  “出售:活体眼角膜圭片,售价20万,联系地址:大佛段东坪坡46—45号,联系人:周远明”,下午5点左右,记者在弹子石转盘处亲眼看到了这则广告的内容。随后,记者按照地址顺藤摸瓜,欲了解这个看上去像骗局的事件。

  病床上的咳嗽者

  傍晚时,在东坪坡正街背后人流稀少处,上世纪60年代修建的东坪坡46号楼房出现在眼前。楼道内没有灯光一片漆黑,45号其实位于46号楼房4楼的最顶端。

  斑驳的红漆门上用白粉笔写着比较明显的“45”,很长时间才传来开门的声音,门打开后,夹杂着尿液的恶臭扑鼻而来。

  躺在床上的人半侧着身子盖着两层棉被,不断地咳嗽。一张硕大的双人床占据了只有10平方米的房间的大部分空间。床头下一个装满沙子的簸箕里有不少痰液。

  “我就是邹远明,广告上把姓写错了”,“是我要卖眼角膜,我肺积水,床都下不了,没钱治病”,邹远明一边说,一边咳嗽。

  积水淹没了左肺

  对门邻居周续介绍说,邹远明病倒已有两个月的时间了,刚开始是感冒发烧,吃药输液没治好,后来病得越来越厉害,就成了肺积水。

  12月16日重庆一家纺织企业的职工医院给邹远明拍的片子上,邹的左半边肺部没有照射出来。职工医院的医生说,肺积水太多了,他们已经无法治疗。“不管是哪种病,看上去都已经很严重了,应该到大医院去住院治疗”,这是职工医院的医生给邹远明的建议。

  左邻右舍照顾他

  刚开始发病时,邹远明还能自己行走,随着病症的加重,邹连呼吸都极其困难,平日里只能依靠左邻右舍的照顾,维持着生命。

  周续说,刚开始,邹还能到他家吃点饭,到后来,就彻底走不动了,只能靠邻居帮助。

  据悉,邹远明每月只靠不到200元的低保生活,就算是没有病,经济也非常拮据,这一得了大病,简直是雪上加霜。于是有人给邹远明出主意:“现在那么多卖眼角膜的,你是肺病,但眼睛是好的,卖一只眼角膜治肺病也是一种办法。”

  邹远明在剧烈的咳嗽中对记者说:“我找了一个‘棒棒’,给了5块钱,他给我写了卖眼角膜的广告。”不过,广告贴出后,无人问津。

  亲人难“求”

  由于邹远明早年与妻子离婚,在邹远明病倒后,周续联系过他的儿子,但没联系上。周续说:“前几年,邹远明的儿子曾带着女朋友到父亲家看过,但自那以后,就再也不曾踏门一步。”

  联系不到邹的儿子,周续就开始联系邹远明远在云南的妹妹。但邹的妹妹说,她每月只有300元的退休费,家中还有不少欠款,确实无力帮扶,“个人的事个人解决。”

  事情一筹莫展之际,周续联系了邹户口所在地——十八梯居委会,居委会4名工作人员每人捐助了50元。

  据悉,邹远明仅肺抽水就需要3000元。在这个寒冷的冬季,邹远明似乎感到自己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我难受,出不来气。”

  人体器官不能买卖

  本报讯 (记者罗小光) 针对私人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我市急救中心副院长、医学博士史若飞说,我国法律禁止任何私人买卖人体器官,同时,私人买卖器官也是伦理不允许的。

  史若飞同时称,从医学角度看,肺部有病不一定能保证眼角膜是健康的,目前人体捐献也只允许将健康的器官捐献出来。

  法律界人士也表示,世界卫生组织制定过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条例,根据有关立法精神,人体器官属于法律禁止的流通物。

  记者同时了解到,12月22日,国家卫生部已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规定,器官不得买卖。并规定,器官移植前,必须将病例提交器官移植技术与伦理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听证,经同意后才可实施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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