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我市9万企业下月换“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7:32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龚予)从2006年1月1日起,修改后的新《公司法》将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从下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启用新版工商营业执照,与旧版相比,新版工商执照将增加“实收资本”一项,以防止交易中不诚信作弊行为。据悉,此次需要更换执照的主要是有限公司及驻渝分公司,全市约有9万余家。

  据市工商局企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配合新《公司法》的实施,元月1日起,全市
有限公司及驻渝分公司都将换发新版工商营业执照。据介绍,与旧版的营业执照相比,新版执照除包括过去有的企业名称、公司地址、注册资本等内容外,特别增加了一项新内容“实收资本”。

  “将‘实收资本’一项写入营业执照中,可以让合作双方一目了然地知道对方真实投入资本的多少。这样,可以防止一些企业在交易时为夸大实力,虚报实际投入资金等不诚信行为。”市工商局企业处负责人称,此次更换执照的企业主要是有限公司及驻渝分公司,全市约有9万余家,个体户暂不列入更换范围内。属更换范围的企业,可直接到所属辖区的工商分局办理。

  小资料

  3万元可开公司当老板

  新《公司法》让年轻人有了更多成功机会。据市工商局介绍,新《公司法》的注册资金最低额降低了,并且可分期缴纳。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一律降为3万元,注册资金还可以分期付款:两年内分期支付,首付只需20%;如果是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5年分期付款。

  此外,为鼓励个人投资创业,新《公司法》还特别出招允许一个自然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但注册资本必须达到10万元,并一次性缴清。为了增加公司对外投资的灵活性,取消了公司转投资额的比例限制(原来的公司法规定,转投资额不得高于注册资金的50%)。

  同时,新《公司法》规定中介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过去,开公司的高门槛让一些工商执照中介代理机构门庭若市,为了帮客户注册成功,假验资证明、评估报告等材料,常常让公司债权人对公司资本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解,造成巨大损失。新《公司法》则规定,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