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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认真查处挪用占用退耕还林补助金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08:04 红网-湖南日报

  编辑同志:

  我是沅陵县原洞溪乡的农民,现我乡归属七甲坪镇。据我了解,近年国家拨给我乡的退耕还林款近60万余元,可直到2005年,我们却没有得到这笔钱,有人说,是镇里有干部私分了这笔钱,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为此,请求有关部门调查落实此事,并将退耕还林款尽早发放到农民手中。一村民

  湖南日报社:

  11月12日,你报转来沅陵县原洞溪乡一农民反映退耕还林款没有及时发放的信访函件后,怀化市委书记欧阳斌立即批示沅陵县委调查核处。11月20日至23日,沅陵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和县林业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核实情况函告如下:

  沅陵县洞溪乡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累计造林2230亩,其中耕地面积1280亩,荒山面积950亩。几年来,洞溪乡政府累计收到上级拨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款50余万元,兑付了37万余元,实际欠付近13万元。欠付的主要原因是该乡经济落后,债务较多,便挪用了2004年底拨付的部分资金,用于维持乡政府的正常运转。今年初,沅陵县进行区划调整,洞溪乡并入七甲坪镇,债权债务也随之移交。新成立的七甲坪镇正积极筹措资金,目前,已兑付2.7万余元,尚有10万余元没有支付给农民。

  沅陵县委、县政府已作出决定,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追究挪用和占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问题的处理正在办理之中;七甲坪镇政府仍在筹措资金,确保年内将欠付补助款兑付到位。中共怀化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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