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5年投资4.2亿元抢救新疆重点文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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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0:36 乌鲁木齐晚报 | |||||||||
(乌鲁木齐晚报记者 徐靓 实习生虢小娜) 国家有关部委已批准自治区上报的《丝绸之路(新疆段)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计划5年总投资4.2亿元对新疆7大文物区域的20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区进行重点抢救维修。
12月26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7大文物区域包括和田、喀什、阿克苏、巴州、吐鲁番、昌吉和乌鲁木齐。相关单位已经完成了文物区域内大型遗迹的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并进行了论证。目前,楼兰古城、罗布泊南古城遗迹、米兰遗址的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已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准。克孜尔石窟、克孜尔尕哈石窟、克孜尔尕哈烽燧、苏巴什佛寺遗址等大型遗址的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正在编写中。 据悉,为了做好丝绸之路(新疆段)重点文物保护工作,今后自治区还将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对吐鲁番、和田地区、北庭古城西大寺的保护工程进行招投标。此外还将展开对楼兰地区、库车地区的地形图测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