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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还房贷 房产将被拍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12:00 新闻晚报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纸司法解释为银行处理拖欠房贷者房产开了绿灯。今后,如果拖欠、拒还房贷,购房者将面临房产被拍卖的风险。也正是开了这一绿灯,业内人士揣测,今后银行房贷、抵押贷款的门槛有望降低。

  解释缓解房贷风险

  今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规定》第一条就明确:“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去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按此规定,如果居民生活必需的第一套住房出现还贷危机时,银行无权将抵押房产拍卖。

  旧规一度让银行担忧不已,银行在追讨不良贷款时很可能遇到阻碍,房贷风险大大提高。如今新的司法解释终于出台,银行担心的房贷风险可以大大降低了。

  贷款门槛有望降低

  对于新规,银行信贷专家指出,高院的新解释考虑到了银行房屋按揭业务的具体风险,基本已满足银行要求法律保护银行债权的要求,扫除房贷业务的后顾之忧。某国有银行高层认为,银行获得法律的保障之后,未来才会真正提供更好、更符合居民需求的信贷服务,从而支持需要住房的、满足自住需求的购买人。同时,今后银行的房贷和抵押贷款的门槛有望降低。

  目前上海大多数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门槛还比较高,有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两套以上的房产。房贷的审批也要参考诸多因素,如房龄、总面积、总价、每平方米单价、贷款年限、已有房产等等。

  新规暗示要讲诚信

  法律专家指出,新司法解释主要惩治的还是那些恶意拒还房贷者,社会低保对象仍受保护。

  新规定增加了三个条件:一是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二是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已经产生的租金从房屋拍卖或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三是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理财专家指出,如今,央行征信系统建立、银行提高贷款拖欠罚息利率等等,都是希望能够讲诚信。作者:□晚报记者 钱妤报道 摄影薛红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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